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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侦探公司: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的,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结婚后,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下面由诉宁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1、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庆市侦探公司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2、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因此,在同居重庆婚外情调查取证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推定位双方的共有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若一方主张其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应承担证明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共有人达不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  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因财产或者子女抚养而引起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婚生子女的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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